石家庄市窨井盖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城市道路窨井盖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窨井盖行业主管部门和机构应当督促相关窨井盖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完善窨井盖电子档案,统计窨井盖位置信息、产权归属、设备编码、运行状态等信息,并将相关数据汇集至市级公共数据平台,逐步实现信息归集、数据共享和动态管理。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