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污染防治第四十一条有效无定河流域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按照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