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管控地区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九条有效本市建立绿色生态屏障管控地区综合监管平台,实现数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实时更新,为绿色生态屏障管控地区建设、保护、管理提供支撑。市和相关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利用绿色生态屏障管控地区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对绿色生态屏障管控地区建设、保护、利用等活动的动态监测和日常监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