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绿色生态屏障三级管控区应当坚持绿色发展方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园林绿化和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有序推动区域有机更新,营造融生产、生活和生态于一体的空间环境。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