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管控地区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有效绿色生态屏障三级管控区应当坚持绿色发展方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园林绿化和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有序推动区域有机更新,营造融生产、生活和生态于一体的空间环境。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