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长城保护条例第十条尚未生效本市对在长城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