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尚未生效机动车停车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建管并重、智慧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建立以建筑配套建设停车为主,道路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保障体系。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