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立法联系点等途径,完善地方立法支持体系,健全立法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机制。

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