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兵役机关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共产主义青年团建立健全兵员预征预储工作机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结合军队建设需求和院校学科专业特色成立军事兴趣类社团,培育储备志愿投身国防事业的优质兵员。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