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第十七条有效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特许猎捕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