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第三章 绿色转型/第三节 促进低碳生活第四十三条有效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开展捐赠、义卖、置换等活动,推动闲置物品的再利用。鼓励企业参与旧家电、旧家具和旧衣物等废旧物品的回收利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