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第三章 绿色转型/第一节 调整能源结构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控工业企业用煤,实行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