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延河流域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