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尚未生效

传统村落实行名录保护制度。

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申报认定、批准公布,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

市级传统村落申报认定、批准公布的条件和程序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