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四章 传承利用第三十条尚未生效传统村落纳入旅游景区的,景区经营者应当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当地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