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尚未生效

传统村落及其保护范围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传统街巷、区域,一般不得更名。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