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章 减量与促进第二十三条有效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等的管理,推进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