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和综合利用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评价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所属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