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和综合利用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适时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联合检查。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