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鼓励使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加快农作物秸秆能源化进程,推进农村清洁能源的替代和开发利用。

地方法规 ·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