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使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加快农作物秸秆能源化进程,推进农村清洁能源的替代和开发利用。地方法规 ·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