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六节 矿产资源开发及裸露土地扬尘污染防治第三十九条有效对停用的采矿、采砂、采石和其他矿产、取土用地,应当制定生态恢复计划,及时恢复生态植被。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