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对在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