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者临时占用期满未按规定进行恢复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可以按照占用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