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农村供水用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城市供水工程管网覆盖农村范围内的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城市供水管理的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