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节 工业污染防治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合理规划工业园区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