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燃煤锅炉、钢铁、火电、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和化工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企业未达到要求的,应当根据超标情况制定限期治理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符合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