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对其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