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第六章 交通安全管理第五十五条尚未生效驾驶车辆通行高速公路隧道,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和限定速度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法超限超载;(二)强行超车、随意变道;(三)倒车、掉头、逆行;(四)在隧道以及距离隧道五十米以内的路段停车;(五)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六)向车外抛洒物品等其他行为。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