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尚未生效

禁止在高速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非法设置棚屋、维修场、加水站、洗车点以及其他临时设施。

禁止破坏、翻越高速公路隔离栅、防护栏,擅自开启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