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第五章 路政管理第四十条尚未生效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路政巡查,查处各种侵占、损坏路产以及其他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路政巡查方式可以采用车辆巡查、步行巡查、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巡查,鼓励辅助运用无人机、机器人等新技术、新设备进行巡查。鼓励高速公路路政、养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行联合巡查。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