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尚未生效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管理档案,对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和高速公路附属设施调查核实、登记造册。

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收集、整理、保存工程资料,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档案资料和资产移交手续。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