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第四章 运营服务第二十三条尚未生效经依法批准,高速公路经营者有权向通行收费高速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除法律、法规规定免收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外,其他通行收费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依法交纳车辆通行费。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