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运输危险废物的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保证安全正常运行。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