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尚未生效

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因见义勇为受到打击报复,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予以保护。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