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尚未生效

因见义勇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见义勇为人员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由见义勇为专项经费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