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尚未生效

因见义勇为遭受人身损害的人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视为正常出勤,用人单位不得扣减其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