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见义勇为条例/第三章 奖励、优抚和保障第十九条尚未生效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绿色通道,对因见义勇为遭受人身损害的人员先救治、后收费,不得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对急危重症的,应当优先救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