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每年公历十月二十六日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每年农历六月初六为“湖南(南山)六月六山歌节”。少数民族习惯的年节及纪念日的放假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

地方法规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