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自治县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当地民族中大力培养科学技术、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农林牧渔等高素质专业人才,注重在少数民族妇女中培养各级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

地方法规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