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六条有效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二级文物和馆藏三级文物的,文物收藏单位应当报市文物部门依法批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