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与地下水保护第六十五条有效从事地下热水资源开发利用或者使用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和市水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