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石油、化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并对已经泄漏的物料及时收集处理。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