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规划和公共设施第二十五条尚未生效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强日常训练和管理。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