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有效城市新区内综合管廊的建设应当与道路项目同步实施。城市建成区内综合管廊的建设应当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改(扩)建、城市地下管线改造、地下空间开发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项目同步实施。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