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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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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维护

第二十八条

有效

管线产权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废弃、迁移、改建的城市地下管线资料报送管线相关主管部门、城建档案机构。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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