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协调机制,综合协调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