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鼓励企业开发生活垃圾就地处理、集中处理和再生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组织评估、试点应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