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设施管理第十二条有效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