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智能网联车辆产业创新发展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智能网联车辆产业发展的支持,依法通过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智能网联车辆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鼓励金融机构运用贷款、债券等多样化工具,为智能网联车辆企业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合理降低融资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智能网联车辆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