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尚未生效

支持以健康养老为主业和具有康养业务板块的国有企业在服务标准、设施运营、人员培养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提升国有经济对养老服务体系的支持能力。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