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支持保障第二十九条尚未生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完善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不低于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比例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